通知公告

预约使用研究写作室须知


发布人:广州图书馆研究写作服务区       2019-11-18 14:25

广州图书馆研究写作室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州图书馆研究写作室服务质量,保障读者平等使用图书馆资源,维护读者阅读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服务定位
研究写作室是以广州图书馆馆藏文献、数字资源为支撑,以个性化信息服务为承载,致力于为有研究与写作需求的读者打造的信息服务平台。
第三条  服务对象
面向有学术研究及写作需求的读者开展服务。
第四条  服务时间
每日10:00至17:30,逢周三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闭室。
 
第二章  预约申请
第五条  本馆注册读者方可申请使用研究写作室。
第六条  使用研究写作室的读者须前往本馆南七楼服务台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核通过并与本馆签订使用协议后,开通研究写作读者权限。
研究写作读者权限有效期为1个月。如需续期,请重新申请审核。
第七条  读者办理预约申请手续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填写《广州图书馆研究写作室预约申请表》:
(一) 身份证;
(二) 提供课题立项书、科研立项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文件或研究、写作计划、预期成果等材料。
第八条  读者可通过本馆网站、服务电话或现场预约方式使用研究写作室。
本馆场地预约系统提供研究写作室三日内房间预约服务。
第九条  使用研究写作室当日,读者须在服务台凭身份证登记签到,领取门禁卡。离开时,主动归还门禁卡,并办理注销手续。
如因故需取消预约,请提前一天通知南七楼服务台。
 
第三章  服务保障
第十条  研究写作服务区为读者提供以下服务保障:
(一)提供电脑、网络、自助打印等设备及服务;
    (二)提供书籍借阅、数字原文下载与传递等文献保障服务及必要的文献信息服务。
 
第四章  读者义务
第十一条  读者保证向广州图书馆提交的申请资料属实。
第十二条  读者承诺向广州图书馆反馈结题报告或鉴定意见等反映研究成果学术价值的信息及研究成果应用情况。
第十三条  读者自觉遵守广州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十四条  使用期满后,读者应在协议到期日(或提前五天内)办理注销手续(或预约注销手续),并对研究写作室的场地使用、文献保障、信息服务等环节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五条  对不履行读者义务或未按约定时间使用研究写作室的读者,每发生上述行为1次,广州图书馆将暂停提供服务1周;累计违反规定4次者,广州图书馆3个月内不再为其开通研究写作读者权限。

详情请到南七楼服务台咨询和办理

研究写作区服务电话:020-83836666-1700